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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聘

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6/10/19 16:07:30 浏览人数: 人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各教辅机构: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含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师)、学生思政教育系列教师、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及其他非教学系列教职工。调入或引进并经考核合格的教职工。以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人员,必须与现所从事学科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相一致。

二、评审文件及截止时间

根据《福建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修订版)》(闽商院文〔2024〕34号)文件条件,凡申报评聘的在职在岗人员,任现职以来年龄、学历、聘任年限、业绩成果、科研项目结题时间、教科研获奖成果业绩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一)提出应聘申请

申请聘任人员根据年度职称评聘工作通知要求提出应聘申请,结合职称文件与材料袋目录,如实提交学历、资历、业绩、专业成果等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业绩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

(二)单位推荐

1.核对材料。各单位应结合相关职能部门验证材料及原件等佐证材料,逐一核查《简明表》《申报表》所填事项。审核人员应严格核对,填写不清,材料不齐,条件不符的不予推荐。符合条件人员的《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评议推荐。各单位成立考核推荐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单数。推荐小组成员名单须报送教师工作部备案),申请人员按要求进行述职,推荐小组要严格对照评聘条件及述职情况等综合表现进行推荐。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四、时间安排

(一)10月19日前。个人提交申请,向本单位提交预填报通知所要求的材料。相关佐证材料结合文件要求,按“材料袋目录”顺序提交。

(二)10月21日前。各单位开展资格预审、评聘材料核对等。符合聘任条件人员,开始材料公示。

(三)10月23日前。召开部门考核推荐小组会议。通过推荐的人选开始公示。

(四)10月30日前,教师工作部接收各单位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推荐申报工作要求

(一)职称工作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关注度和敏感度,也是学校一项重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切实组织好本部门申报人员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格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各单位对公示推荐人选期间,如有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报教师工作部。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三)申报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表格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对于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取得任职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教师工作部

202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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