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各教辅机构:
根据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福建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闽商院文〔2020〕18号)和《福建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修订版)》(闽商院文〔2024〕34号),两个条例并行一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一)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含学生思政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师)、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及实验技术等系列(以下简称“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申报评聘(转评)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二)校内调岗与转系列人员的评聘
(三)非自主评聘的职称系列,通过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推荐评审等方式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请聘任的。以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人员,必须与现所从事学科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相一致。
二、评聘条件及截止时间
凡申报评聘的在职在岗人员,任现职以来年龄、学历、聘任年限、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科研项目结题时间、教科研获奖成果业绩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聘任人员根据年度职称评聘工作通知要求,提出应聘申请,如实提交学历、资历、业绩、专业成果等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业绩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
(二)单位推荐
1.核对材料。各单位应加强申请聘任人员的师德考核,结合各职能部门验证材料,逐一核查《简明表》所填事项及所提交佐证材料。审核无误后将《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认真严格核对是否符合申请高一级职务评聘条件,填写不清,材料不齐,条件不符的不予推荐。
2.评议推荐。各单位成立考核推荐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单数。推荐小组成员名单须报送教师工作部备案),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向推荐小组进行述职(时间10分钟)。推荐小组要严格对照评聘条件及述职情况等综合表现进行推荐。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师工作部。
述职重点: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教书育人、教学科研学术水平和突出成绩,对学校发展、学科及学术梯队建设、人才培养所作的贡献以及今后的工作目标、岗位工作设想及计划等。
四、推荐申报工作要求
(一)职称工作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关注度和敏感度,也是学校一项重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好本部门申报人员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二)严格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各单位对公示推荐人选期间,如有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报学校教师工作部。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栏中注明。
(三)教师工作部将申报人员简明表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四)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申报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表格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对于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取得任职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六)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间报送评聘材料,须提交的评聘材料及各类表格填写和用A4纸双面印制具体要求见附件。因材料不齐全或电脑录入错误,影响预审和评聘结果的,或因个人原因或所在单位申报评聘材料而影响评聘工作进度,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代表作(论文)送审以及评聘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时间安排
(一)9月28日发布职称评聘通知。
(二)9月28日-10月9日。个人提交申请,填表、职能部门验证、准备佐证材料,进行资格预审、评聘材料核对等。
(三)10月10日-13日。各单位接收材料,并开展资格预审、评聘材料核对等。符合条件人员开始材料公示。
(四)10月14日、15日。召开部门考核推荐小组会议。通过推荐的人选开始公示。
(五)10月16日。教师工作部接收高级代表作送审材料。
(六)10月22日、23日,教师工作部接收各单位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的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教师工作部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