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各教辅机构: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在全校营造“学先进、讲担当、比奉献”的良好氛围,现开展2021年“恒申优秀教师”“恒申商苑园丁”推荐及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工作取得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突出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参照《关于印发〈福建商学院“恒申优秀教师”评选办法(修订)〉等4项制度的通知》(闽商院文〔2021〕45号)。
三、表彰及推荐名额
2021年学校拟评选表彰“恒申优秀教师”5名和“恒申商苑园丁”10名,给予获奖教职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校内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原则上可推荐“恒申优秀教师”1名、“恒申商苑园丁”2名。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坚持向基层倾斜,同等条件下向一线倾斜,中层干部的比例不高于20%。
(二)采取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教职工本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经部门会议或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结果和申报材料面向师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教师工作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名单送交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
(四)评选主要以近三年(2019-2021)的工作业绩为依据,已获评“恒申优秀教师”“恒申商苑园丁”的教职工从获评当年起,原则上三年内不再参加评选。
五、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推荐工作,按照《福建商学院“恒申优秀教师”评选办法(修订)》《福建商学院“恒申商苑园丁”评选办法(修订)》,如实组织填报、审核申报材料。
2.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5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二份及支撑材料复印件、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师工作部(自强楼120室),同时发送申报表、汇总表的电子版至教师工作部邮箱:jsgzb@fjb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在学校OA系统下载)
1.福建商学院“恒申”奖项教学人员申报表
2.福建商学院“恒申商苑园丁”申报表(非教学人员)
3.福建商学院“恒申”奖项推荐人选汇总表(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分别汇总)
教师工作部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