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福建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闽商院文〔2019〕59号),为培养注重实用、注重实践、注重能力、注重专长的创新型、创业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 “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现将2024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胜任教学工作。
3.具备实践教学能力,胜任实践实训教学的指导任务。
4.除企业引进类按类别要求条件之外,其他类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必备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证书类、企业引进类、实践经历类和应用成果类(详见附文)条件之一者,可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一)申报。申请人如实填写《福建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并准备佐证材料1套。
(二)审议。经审核人员进行初审,学院开会审议申报材料。拟推荐人员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请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教师工作部。
(三)审定。教师工作部汇总审核后报学校审定。
教师工作部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