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问题应对处置能力,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切实维护师生身心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号)精神,现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以心理健康教师、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辅导员为主体,以及其他感兴趣的教师。
二、研修时间
2023 年1月9日—2月10日
三、研修方式、平台
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中专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板块。教师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在线研修学习。网址:https://smartedu.cn/special/TeacherTrainingP
四、研修内容及学时认定
本次研修内容涉及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每节课程学习结束后,教师须完成答题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学时。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完成不少于15节课程的学习,辅导员须完成不少于10节课程的学习。按照教师实际学习时长发放学时记录证书,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五、联系方式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平台使用咨询电话:4008757650,时间:工作日8:30-17:30
教师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23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