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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访学进修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2/11/28 21:19:38 浏览人数: 人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福建商学院教职工访学进修管理办法
(
修订)》(闽商院文﹝
2022
﹞
24
号),现将
2022
年访学进修计划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可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推荐访学进修人选并做好初审工作。原则上各单位本年度推荐人选不超过本单位人员的
5%
(四舍五入,不足
1
人的按
1
人计算,排序上报),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中择优派出。
(二)申请人提交的个人申请表,需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特别需明确填写访学进修目的、计划、预期达到的目标等。
(三)对申报获批
2022
年度访学进修计划的教职工,如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仍未实际成行的,不延期(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可延期的除外),下一年度如有访学进修需求应重新申请。
(四)访学进修须按《福建商学院教职工访学进修管理办法
(
修订)》(闽商院文﹝
2022
﹞
24
号)要求与学校签订协议,考核管理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五)各单位于
6
月
1
日前将初审同意的《福建商学院教职工访学进修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师工作部,同时
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邮箱。
教师工作部
2022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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