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需要你我他,防控工作靠大家。我们每个人都是学校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让我们一起守护、呵护我们共同的美丽校园!----教师工作部
3月16日,厦门市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对违法人员罗某某(男,33岁,福建武平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3月12日晚,罗某某在泉州市丰泽区滨海酒店就餐,后一直在泉州逗留。3月13日,泉州市丰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2〕第1号通告,要求自2月27日以来到过滨海酒店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13日16时许,罗某某接到泉州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电话,被告知其有涉疫风险,需就地隔离。罗某某谎称自己已离开泉州并在酒店隔离,后于14日凌晨擅自从泉州自驾车返回厦门住所,且未及时主动向社区如实报告相关情况。14日,厦门市社区人员上门排查,将罗某某转运至定点酒店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后罗某某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罗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给疫情防控造成了较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集美警方于3月16日依法对罗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待其治愈后执行。
警方提醒: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市区两级防疫通告要求,按要求主动报告相关信息,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防疫工作。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以下23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供老师们、同学们掌握了解,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